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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賣未上市櫃股票,代徵人完納稅捐後毋須申報
2019/12/06

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19/12/06

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,近日接獲民眾電話詢問如買賣非上市、非上櫃及非興櫃之股票,應如何繳納證券交易稅?繳納後是否要向國稅局申報?

該局說明,依證券交易稅條例第3條規定,私人間直接買賣股票之證券交易稅由代徵人(買受人)於每次買賣交割當日,按規定稅率千分之三代徵,並填具證券交易稅一般代徵稅額繳款書至金融機構繳納後,即完成代徵義務,不用再向國稅局申報。

該局進一步說明,民眾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首頁/線上服務/電子申報繳稅服務/自繳繳款書三段式條碼列印(線上版)/證券交易稅一般代徵稅額繳款書—492項下登打及列印繳款書,再至金融機構繳納代徵稅款,即可完成繳稅義務,相當方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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